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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气象法规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气象法规体系建设;负责河南省气象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及气象法规、规章贯彻实施。
  2. 负责全省气象行政执法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3. 负责全省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归口管理工作。
  4. 负责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复议的指导工作,承担省本级气象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行政诉讼应诉的指导工作,承担省本级的气象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6. 负责气象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7.负责省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管理工作;负责省辖市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8. 负责全省气象行政许可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对省级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省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对省级气象行政许可受理大厅业务进行指导与监督。
  9.牵头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研究、指导和咨询工作;拟定气象科技服务发展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中国局气象科技服务发展方针、政策;负责依法对气象科技服务市场的管理。
  10. 负责防雷工作管理。 拟定防雷社会安全政策、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方案;负责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河南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 组织制定全省气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本省地方气象行业管理规章,并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协调开展气象行业的业务和科技合作与交流。
  12. 负责气象标准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本省气象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气象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实施。
  13. 负责气象社会管理工作。负责防雷安全社会管理;负责空气升空物施放及升空物安全社会管理;监督管理气象信息社会传播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环境与设施;归口管理涉外气象活动;依法监督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管理;负责督查行业气象探测资料汇交;负责气候可行性论证和环评使用气象资料审查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气象发展研究工作。负责气象软科学课题研究与指导;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1—65922903。
  

主办 : 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承办 : 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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