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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30 17:56:33
一、管理体制及主要职责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气象局(济源市气象局)实行河南省气象局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以河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河南省气象局和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气象局(济源市气象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和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示范区管委会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负责向示范区管委会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做好气象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领导和管理本局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培训、业务建设、气象装备和审计等工作;协助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做好气象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省气象局和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气象局(济源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人事科
(二)直属事业单位
气象台(环境气象中心)、气象探测与保障中心(济源气象站)、气象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三、联系电话
0391-660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