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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2018-04-13
发布时间:2018-10-09 2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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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辖县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河南省气象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安全稳定大局。开封市每年施放气球庆典活动较多,因大风、静电等因素引起的气球脱飞、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较大。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履行
职责,按照施放气球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气办发〔2017〕60号)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措施,切实做好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安全责任
(一)细化落实施放气球安全责任。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加强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细化落实施放气球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近年来,因施放气球引发的安全事故较多,安全隐患较大,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加强与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空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施放气球管理工作。
(三)加强施放气球资质单位管理。通过宣传教育,行政指导,开展专项培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监督检查等形式,强化施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施放气球资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要求有条件的单位使用氦气代替氢气开展施放气球作业。
(四)齐抓共管,建立施放气球日常巡查和举报机制。执法队要加大施放气球活动日常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施放气球行为严肃查处。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执法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通过上下班途中、外出开会出差等各种途径获取的施放气球活动信息,要及时与执法人员联系,最大限度提高日常巡查覆盖面。在“气象服务在开封”微信客户端公布违法施放气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的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施放气球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氛围,确保施放气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施放气球管理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开封市气象局执法电话0371-23858852;监督电话:0371-23669006。开封管制室联系电话:0371-22795347。
开封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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