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南阳市气象局->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南阳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1 18:08:05

【字号:

分享到:

南阳是雷电灾害高易损区,雷电灾害防御责任重大。为提高我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2024年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依法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雷电灾害防御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及时委托具有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且信用等级好的检测资质单位实施安全检测,组织做好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二、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

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提交至“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行为,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三、严格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南阳市气象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督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一)有关单位未依法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

(二)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

(三)在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错误、检测内容不全面、检测结论不正确的以及弄虚作假的;

(四)雷电防护装置经检测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的。

凡因雷电防护装置不合格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或重大国家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阳市气象局

                    2024年3月1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主办 : 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承办 : 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 : 郑州市金水路110号 邮编 :450003

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0371-65922900 网站值班电话 : 0371 - 65922902 ( 工作日8: 00-17 : 00)

网站标识码:bm54160001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897 郑公备:410105020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