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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1 09:34: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生动展现气象部门“十四五”期间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发挥趋利避害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与举措,聚焦人民气象事业创建80周年等主题,大力弘扬气象文化和科学家精神,特面向全省开展2025年气象短视频创作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面向全社会(包括气象部门内部,以及主流媒体、高校、社会组织、机构团队或个人创作者)开展短视频征集,活动分为作品评审推荐和视频展播两个阶段。
二、作品主题
作品需立足生动展示人民气象事业创建80周年、气象“十四五”发展成就等主题,可聚焦真实发生的新闻事件,通过现场采访、场景还原等形式对新闻事件进行呈现;可聚焦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以贴合互联网短视频的创新表达方式,通过纪录片、剧情片、主题宣传片等形式,对主题进行展示;可关注气象防灾减灾、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案例,诠释气象工作成效,并对公众科普气象知识;可以弘扬科学家精神为主线,见人见事见细节,讲述红色气象事业的赓续与发展。
三、作品要求
(一)推荐作品需为2024年12月以来创作刊发的作品,可以是在中央、地方、行业媒体或自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二)作品时长需在3至5分钟(不含片头、片尾字幕)。微电影、微纪录片等特殊体裁作品可额外申报放宽时间限制,其余超时作品将予以扣分。
(三)作品不限拍摄器材,提交作品格式为MP4,尺寸原则上为1920×1080,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M。片尾字幕注明摄制剪辑及演职人员名单。报送推荐作品时,请在推荐表(附件)中填写500字以内内容简介或创意说明,准确填写摄制剪辑演职人员名单、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微信、邮箱)。
(四)作品的内容、创意务必保持原创,画面、字体、特效等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形象权、名誉权及隐私权;不得剽窃或抄袭;使用音频、音乐时,若未获得著作人授权,不得随意篡改歌词、曲调。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五)各单位推荐作品时,需由本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内容审核把关并确认。对出现重大、敏感错情的作品将取消参与资格;对出现文字类、科学类错情的作品评审时予以扣分。
(六)作品所涉视频、图片内容中,由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完成的比重不得超过30%,并需在画面中备注“AI生成”,在推荐表中备注所使用AI大模型名称及大模型备案号。作品所涉音频内容中,由AIGC完成的,需在推荐表中备注AI生成音频素材的起止时间,及所使用AI大模型名称、大模型备案号。
(七)作品一经推荐,则视作授权主办方可将投稿作品用于公开展示和案例教学;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活动主办方共享,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二次加工、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后续若产生版权纠纷,应由作品创作方面、推荐方负责并妥善解决。
四、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作品征集:通知发布即日起启动,至8月1日12:00截止推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作品评审:8月2日—8月22日。河南省气象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交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可择优推荐参加2025年全国气象短视频创作观摩活动。
(三)投稿渠道: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气象短视频创作交流活动推荐表》,发送至邮箱:2043642195@qq.com。联系人:沈文颖 0371-65995278;徐梦雪 0371-65922900。
(四)此次活动解释权由主办方所有。
附件:气象短视频创作交流活动推荐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