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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乡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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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16: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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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根据《河南省气象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气象部门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做好重点普查和专项督查

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全面推进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新乡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新乡市气象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明确本单位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和随机抽查等常规工作,年底上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要求,以及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统筹安排做好专项督查,及时调整修订计划内容和执行时间。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集中精力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检查到位、建议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

(一)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全面梳理完善2024年防雷重点单位名录清单,做到防雷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未按照要求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力、拒绝整改的;整改后未验收合格的。

(二)强化防雷检测机构执法检查和信用管理。继续开展防雷检测资质管理和防雷检测质量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无资质或超资质检测行为,检测机构执行标准、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将检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不断规范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市场,强化行业自律,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企业防雷安全水平。

(三)开展升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督促施放气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升放气球资质和升放气球活动的审批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危险品运输、充放气操作、现场值守、施放环境等。

(四)开展涉外气象探测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执法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未经批准开展涉外气象探测以及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杜绝有案不查、查处不力和不作为行为。

二、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

(一)全市气象部门要积极与应急管理、商务、城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可以聘请各相关专业专家参加,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执法力度。对在气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拒检、拒查,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各部门应将年度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情况,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结合本地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把隐患排除、把盲点去掉,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持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市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执法检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到执法检查有计划、有记录、有案卷、有总结。检查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检查过程中应当程序合法、方式得当,不得以执法检查名义干扰行政相对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得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推进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遵循合法、客观、全面的原则,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前,要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气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新乡市气象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新乡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2:新乡市气象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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