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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气象部门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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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6 14:52:39

【字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河南省气象局、新乡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2021年新乡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数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紧紧围绕河南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告发布政府信息,做到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利用新媒体做好政府信息的权威发布,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有效衔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全市气象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人事管理、工作动态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天气实况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通过网站、报纸等多种途径累计发布文稿3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格维护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各级信息公开培训。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全市气象部门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局办公室负责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具体信息,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河南省气象局、新乡市人民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平台建设

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管理,安排专门的科室、落实具体责任人来进行管理。注重信息网络安全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及相关应急演练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的管理,重视公众号页面加载的信息,加强本局气象网站和微信、微博等信息内容的安全审查,严控网络安全风险。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的信息绝对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包括丰富了公开内容,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等。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时效仍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2021年,新乡市气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气象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和气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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