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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气象局关于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从业信息报告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8 0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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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从业信息报告的公告》(豫气函〔2021〕6号)的要求,新乡市气象局自2021年5月10日起,在新乡市范围内实行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从业信息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送单位
在新乡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由河南省外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均需要进行从业信息报送。
二、报送内容
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新乡开展检测业务前,需要向河南省气象主管机构报送检测业务信息(见附件),同时抄送新乡市气象主管机构。报送内容包括被检测单位信息、检测项目名称、检测项目地点、检测拟开展时间、检测人员、联系方式等。
三、有关要求
(一)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新乡开展业务前,应主动、全面、准确报告业务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清单》电子稿和扫描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nflcpgl@163.com,并同时抄送新乡市气象局。新乡市防雷检测业务有关信息如下:
1、报送联系人:贾继军
2、联系电话:0373-3047411
3、报送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xxsqxjfgk@126.com
4、监督电话:0373-3047411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清单
新乡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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