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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1 16: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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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要求,我局对制定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了清理规范,经与市信用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新乡市气象局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办法(试行)》(新气发〔2019〕37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新乡市气象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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