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许昌市气象局->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许昌市气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15:44:34

【字号:

分享到:

许昌市气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领导下,市气象局积极推进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气象管理职责,依法管理气象事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气象法治化进程。

一、强化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市气象局制定《许昌市气象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召开了4次依法行政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全市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对市级气象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在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印发《2023年度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合市政数局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流程再造工作,共规范了4项基本政务服务事项和47项行政执法事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到100%,并全部实现“零见面”办理。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开展社会监管活动,归集社会信用信息109项,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和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许昌市气象局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许昌市气象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了法律顾问选聘、考核等制度。2023年度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共向主城区重点监管单位送达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书202份;下达8份行政指导文书、5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约谈2家防雷检测机构。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不断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市气象部门执法骨干进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探索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并公示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试行),并采取多种形式,对违法风险点进行解读宣传。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梳理并对社会公示了市级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对市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共换发执法证2个。组织制定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对社会公示。制定许昌市气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工作程序,2023年度市气象局行政执法零投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3年连续8年实现全市气象部门审计全覆盖。召开纪检、人事、财务和法规等部门联席会议3次,向被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次)。制定下发许昌市气象部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统计工作领导机构,落实统计工作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数据检查工作,严格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3年市气象局公开了财政预算、人事任免、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共18条。严格新闻发布、宣传、舆情回应制度,年内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和联合采访20余次。组织修订许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了改版。市气象局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行良好。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有许昌市气象局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许昌市气象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流程。2023年市气象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息。市气象局制定了年度气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先后组织开展法规宣传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办公楼五楼建设了气象法治文化长廊,并指导长葛建设了法治宣传文化墙。

(八)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参与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组织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督导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规科作为全市气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气象部门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工作,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法培训活动,开展专项督查,有效的做好气象部门法治建设组织督导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随着极端气象灾害不断增加,地方气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缺乏制度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总结,精心部署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

认真总结我局气象法治建设工作,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科学谋划2024年的气象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

(二)推进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守法社会氛围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利用自身新媒体平台,做到有阵地、有宣传、有活动、有实效,进一步扩大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自觉遵守气象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气象社会管理能力

加强与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气象部门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提升气象社会监管效率。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气象法治建设水平

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气象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气象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执行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定期组织对全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整改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工作。

                                                2024年2月22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主办 : 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承办 : 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 : 郑州市金水路110号 邮编 :450003

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0371-65922900 网站值班电话 : 0371 - 65922902 ( 工作日8: 00-17 : 00)

网站标识码:bm54160001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897 郑公备:410105020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