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部门联合加强涉外气象探测管理
来源:河南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8:02:49
9月11日,开封市气象局与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涉外气象探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布设气象探测设施的单位和行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的设立应按照《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需相应征求市国家安全、国家保密等部门的意见。未经许可不得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已经设立气象探测站点的单位和行业,需定期将所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向市气象局汇交,由市气象、市国家安全部门联合对数据进行审查管理。
《通知》明确,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涉外气象探测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办公室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郭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