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0 11:5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henanqx.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10号;邮编:450003;电话:0371—6592290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职。省局监察审计处、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等处室密切配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河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三级审查”的保密审查流转程序。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加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对本局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河南省气象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政务类信息及气象服务类信息。其中政务类信息1300余条,包括在各类媒体、网站发表宣传稿件1200余篇,在中国气象局以及河南省委、省政府信息摘报上发表信息100篇;共发布《重要天气预报》 27期,《重要天气信息》16期,天气服务信息1200余条;省局局领导和气象专家接受各种媒体记者采访80余次,全年召开11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老百姓最关心的天气资讯以及重要农事天气等相关信息。

(一)内容丰富。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6大类,16个类目,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能、气象信息等,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气象信息。

(二)及时发布。已形成立足“河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同时向上延伸到“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对内延伸到各市气象局网站,对外延伸到广播、电视、报纸、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

(三)公众互动。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等各类互动工作;开展“3.23世界气象日”、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光碟、图刊及信息刊物;向乡村气象信息员赠送《中国气象报》《气象知识》等;进行公众问卷调查,参与调查的市民达千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南、受理流程、申请表等已在河南省气象局的门户网站公开。

(二)我局已按要求在郑州市金水路110号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

(三)我局已按河南省物价局公布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标准开展工作。2010年河南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尚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1.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我局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提高。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乡镇、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为此,我局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能从大局出发,从法律职责的角度看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到位,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主动地将气象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