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鹤壁市气象事业发展重心、气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关注,推进本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数据开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鹤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气象部门公信力。

(一)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鹤壁市气象局积极发挥“鹤壁市气象局”网站作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主动公开。

(二)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以业务公开、人事信息、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为重点,共主动公开鹤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26条。其中业务公开12条,人事信息8条,财务预算2条,其它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梳理,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