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河南省气象局、新乡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而成。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数据。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河南省气象局、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新乡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与全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新乡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利用新媒体做好政府信息的权威发布,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有效衔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新乡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人事管理、工作动态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天气实况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022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于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河南气象局官网、新乡日报、平原晚报等众多新闻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布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维护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各级信息公开培训。2022年,新乡市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乡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人事科、法规科、业务科和气象台等科室密切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其中职能机构、人事管理、党建和精神文明、老干部工作等由人事科负责提供;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由法规科负责提供;议案提案事项、事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招标采购等由办公室负责提供;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由业务科、气象台负责提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的信息绝对不涉密,市局纪检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乡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加强 “新乡市气象局”政务门户网站、“新乡气象”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管理,安排专门的部门、落实具体责任人来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各网络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局信息更新维护管理组织和制度,指定局办公室为局信息更新维护管理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局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局信息编撰、审核、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新乡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宣传和指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性。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