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将河南省许昌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许昌市气象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河南省气象局要求,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许昌气象官方网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执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了许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许昌市气象局政务公开目录,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气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积极推进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升级改版,推动平台建设规范化。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活动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在官方网站发布许昌市气象局重要动态和信息,按要求做好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政府集中采购均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实施,相关信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力度。及时公开人事任免、公开招聘毕业生公示等人事信息。强化预警信息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春运、三夏、三秋等服务组织有力。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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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需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政策解读数量不多,解读形式以文字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二是对新《条例》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
2023年我局将按照河南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和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新《条例》,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及政策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