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信阳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气象监测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和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气象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管理施放升空物(气球等)活动。 5.负责向本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部门领导

于庆学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黄国明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胡玉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勇    三级调研员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法规科、纪检组、人影办、气象台、财务核算中心、防雷中心、观测站、淮滨县气象局、息县气象局、潢川县气象局、罗山县气象局、商城县气象局、新县气象局、光山县气象局、鸡公山气象局、固始县气象局、平桥区气象局、浉河区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376—668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