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安县妇幼保健院项目)
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0.08.07 2020.08.07 文号:豫气许准〔2020〕10号
效用状态:有效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安县妇幼保健院项目)

申请人:新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新安县老城东街

    你单位于2020年7月1日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规划在新安国家气象观测站北侧274米以远建设新安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由洛阳市气象局受理并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7月30日报送我单位。经审核,该工程设计规划(见附件1)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见附件2),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时,本许可失效。

   

附件: 1.许可的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摘要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许可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