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0.08.07 2020.08.07 | 文号:豫气许准〔2020〕10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安县妇幼保健院项目)
申请人:新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新安县老城东街
你单位于2020年7月1日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规划在新安国家气象观测站北侧274米以远建设新安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由洛阳市气象局受理并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7月30日报送我单位。经审核,该工程设计规划(见附件1)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见附件2),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时,本许可失效。
附件: 1.许可的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摘要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许可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