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3月29日 文号:豫气许准〔2019〕2
效用状态:有效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兰考县人民政府迁建兰考国家气象观测站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兰考县人民政府

地址(住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机关大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明俊

申请人于2019年3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迁建兰考国家气象观测站行政许可申请,经现场核查、专家评估和材料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八条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依据见附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兰考国家气象观测站由现址——兰考县兴兰大道东段北侧(区站号57093,经度114°50′E,纬度34°50′N,观测场海拔 73.3米 )迁移至距离现址3.38千米西北方的新址——兰考县济阳大道东侧兰商干渠西(经度114°48′E,纬 度34°52′N,海拔70.8米)。迁建费用由兰考县人民政府解决。

本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2年3月28日止。 

    

附件: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