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2日 2019年7月12日 | 文号:豫气许准〔2019〕5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辉县清晖小学)
申请人:辉县市教育局
地 址:河南省辉县市清晖路
你单位拟在辉县国家气象观测站观测场西南方向580米以远,规划建设辉县市清晖小学项目,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新乡市气象局初审通过于2019年6月27日报送我单位,经我单位审核,该工程设计规划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体依据见附件2),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本许可长期有效,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见附件1),本许可失效。
附件:1.许可的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摘要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许可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