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8日 2017年11月28日 文号:豫气许准〔2017〕21号
效用状态:有效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获嘉县人民政府迁建获嘉国家气象观测站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获嘉县人民政府

地址(住址):河南省获嘉县花园路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山保

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迁建获嘉国家气象观测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号:4200602201710300007),经现场核查、专家评估和材料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八条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