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16年4月29日 2016年4月29日 | 文号:豫气许准〔2016〕7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罗庄村居民赵健建设住宅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赵健,拟在虞城国家一般气象站西北方56米以远处建设住宅楼,于2016年4月12日(收到日期2016年4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下列建筑物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现决定准予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建筑物名称 (或楼房编号) | 建筑物高出观测场高度(米) | 建筑物到观测场围栏水平距离 (米) | 建筑物到观测场的距离高度比 | 楼房 层数 |
住宅楼 | 6.8 | 56.0 | 8.24 | 2 |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规划如有变更,则应另行申请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