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中国气象报社 | |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24日 2012年02月24日 | 文号:无 | |
效用状态:有效 |
中国气象局20/21/22号令系列解读之二:加强防雷法制建设 贯彻三个部门规章 提高雷灾防御能力
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分别以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中国气象局令第22号的形式发布,9月1日起施行。这对加强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范防雷减灾行为,防止和减轻雷电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志强接受中国气象网记者访谈,结合修订后的三个防雷部门规章,对我国雷电分布特点、防御工作开展情况、防雷立法进程等进行了全面解读。
嘉宾: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志强
采访人:中国气象网记者 赖敏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志强。
记者:为什么中国气象局要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进行修订?
王志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好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规定的衔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雷电灾害防御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创新雷电灾害防御的监督管理,中国气象局启动了这三部防雷规章的修订工作。
2010年6月和9月专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就修订原则及具体条文修改进行了认真讨论;2011年3月,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委意见;2011年7月11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对三部防雷规章进行修订的原则是什么?首先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了哪些修改?
王志强:修改的基本原则包括四点:衔接上位法;增强条文可操作性;强化雷电业务建设,如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适应防雷社会管理的现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二条第二款中将“雷电灾害防御”定义内容增加了“风险评估”一项,符合了《气象法》对雷电灾害防御的名称的规定以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更突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第十一条第二款对“防雷装置”的解释进行了完善,主要体现现代防雷技术中系统防护的内涵;第十二条增加第二款对“防雷工程”的解释,使防雷工程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的概念相衔接;第二十七条中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统一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名词、评估对象以及相应承担主体。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进行了修改,都是为了更好地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相衔接。
记者:《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王志强:第四条中对有关甲、乙、丙三级资质等级的业务划分范围进行修改完善,体现科学性、全面性;在第九条、十条、十一条中,根据防雷工程企业发展情况,对资质条件的表述进行了修改,使之更严密,更具有可操作性;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第十三条中增加了两项申报材料,完善了申报材料清单;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有关资质年检、变更、分立、跨省变更注册地的规定以及延续的制度进行了完善;第二十二条增加了“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单位兼职执业”作为第二款,使表述更严密、准确,避免资格证挂靠现象。
记者: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作了哪些修改?
王志强: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相关要求,在第七条增加一款“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在第十五条增加一款“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同时验收防雷装置”。
记者:涉及防雷的规章制度有多个,当它们之间出现冲突时,法律效力如何保障?
王志强:一般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依次由高到低排列,当出现冲突时,优先服从法律效力高的法律制度。
记者:对于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履行防雷管理,您有什么见解?
王志强:一要做好宣贯和落实。要多种形式做好“三个部门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及时追踪“三个部门规章”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风险防控、综合治理;出台综合性法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办法》,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其中,或出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办法》的专项法规;出台防雷检测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完善评审办法、专家库;规范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的管理系统。
二要把握大方向、大原则、大趋势。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等的精神导向。要紧紧跟随国务院有关集中清理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理顺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等的权责关系、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规范公共部门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等的政策航标。
三要牢牢抓住“把社会效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的基本要求与工作要点。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思路;建立“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工作格局;理顺业务、服务、市场以及管理间的关系;内要提升科技含量,外要加大协调、合作力度。
总之,面对诸多问题和复杂局面,只有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夯实业务基础,强化技术支撑,提高人员素质,整合多部门力量,建立综合协调、检查督办、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统一行动的综合执法模式,才能切实履行好防雷减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