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人民日报 | |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3日 2016年03月23日 | 文号: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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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气候风险 促进绿色发展 ——写在二〇一六年世界气象日之际
郑国光
今年3月23日是第五十六个世界气象日,主题是“直面更热、更旱、更涝的未来”,旨在呼吁公众正视气候风险,关注气候安全,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确定这一主题,既是世界气象组织和各国气象部门对2015年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的全球气候协定的积极回应,也是对全球范围内日益突出的气候风险和气候安全问题的再次警示。
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法国巴黎达成了新的全球气候协定《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这是继1997年制定的《京都议定书》之后,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又一重要协定,反映了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意愿。这份里程碑式的协定向全世界发出了向低碳发展转型的强烈信号。各缔约方将共同努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努力把全球平均地表温度较工业化前水平的升温幅度控制在2℃之内,并力争控制在1.5℃之内,尽快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努力遏制全球气候变暖。
中国一直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自1992年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署方以来,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建立。去年11月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巴黎协议应该有利于实现公约目标,引领绿色发展;应该有利于凝聚全球力量,鼓励广泛参与;应该有利于加大投入,强化行动保障;应该有利于照顾各国国情,讲求务实有效。中国以前所未有的诚意和决心,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一个全面、均衡、有力度、有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协议,提出公平、合理、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解决方案,作出了巨大贡献。
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面临着重大的气候风险。气候监测表明,1880年以来,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85℃,2015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比常年高出0.76℃,再次成为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年份,首次比工业化以前高出1℃。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高温、干旱、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且这样的气候变暖趋势仍将持续,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会进一步增加,可能导致全球许多地方“干者愈干、湿者愈湿”,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风险将加大,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进一步加深。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科学评估报告认为,如果全球升温幅度比工业化前高出1—2℃,全球面临的气候风险尚可控;如果升温达到或超过4℃,气候变化将进一步放大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风险并产生各种新的风险,人类社会将置于更加不确定和更难以控制的气候风险之中。因此,应对气候变化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事关国际安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路径和治理模式的重大挑战。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我国气候安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是世界上受气候变化影响最明显的国家之一。全球气候变化已经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产生影响,并带来许多新问题,提出新挑战。我国《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指出,近百年我国地表平均温度上升0.9—1.5℃,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气候变暖造成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重发。1961年以来,极端高温事件显著增加,最高气温纪录屡创新高,高温热浪灾害频繁发生,以20世纪90年代以后尤为突出。年降水日数减少,但暴雨日数增加10%,极易造成城市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的短历时暴雨增多增强。本世纪以来,东北、华北和西南平均每年中等以上干旱日数分别增加37%、16%和10%。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气象灾害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严重,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是同期全球平均水平的8倍,城市气候灾害日趋凸显。未来我国地表平均气温将继续上升。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面临的高温、洪涝和干旱风险将加剧,高风险区主要位于东部的人口密集和经济发达地区,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将会逐渐加大,气象灾害带来的风险将更大,由此带来的经济安全、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能源安全以及重大工程安全等传统与非传统安全也将凸显,国家安全面临的挑战将更加严峻。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降低长期风险,需要强化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这既是全球科学界在长期研究基础上形成的广泛共识,也是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正确道路。面对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方式,可将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气候安全作为一种杠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通过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碳汇等手段,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保障我国经济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等。我国政府已经承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为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勇于承担国际义务的切实体现。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应对防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是降低和管理气候变化风险的互补性战略,两者相辅相成。适应气候变化的关键在于降低人类社会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和暴露度。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气象服务水平”的任务,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把握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规律,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应对与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相关的农业、水资源风险加剧、生态安全风险升级、健康安全风险加大等问题。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科技部门,中国气象局将进一步履行政府职能,开展面向未来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工作,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气候监测预测、影响评估和科学研究,加快推进中国气候服务系统的建设,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降低气候灾害风险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 (作者为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人民日报》2016年03月23日15 版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