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纪检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及审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负责检查全省气象部门党组织和省局党组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负责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省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党纪条例、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负责对省局党组管理的干部和省局机关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气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省局党组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及全省气象部门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 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4.协助省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监察对象进行政风政纪教育。
5.受理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和行政监察的申诉案件。
6.指导省局机关纪委和各省辖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的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对各省辖市气象局纪检组长进行考察了解,对县(市)局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
7.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科技服务效益审计;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组织对全省气象部门各项经济活动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审计调查或审计;跟踪监督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大检查。
8.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交叉审计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内审业务。
9.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专案审计。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1—6592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