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河南省气象局机关,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河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a.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10号,邮编:450003,电话:0371-659229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南省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以制度建设促信息公开规范化。修订《河南省气象部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印发《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的通知》《河南省气象局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以重点领域为抓手推进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年在河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3327条,其中政府信息106条。及时公开《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信息。进一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和“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河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优化改版,动态监管维护网站运行。做好全省气象部门政务新媒体统计与清理,规范运营主体,安全运营各类气象政务新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和抖音号“河南气象”共发布信息20000余条,有效提升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河南气象公众号被评为“2022河南政务微信影响力省直类年度新锐力量”。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针对气象信息服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等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开展专家解读10余次,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或集中采访12次,制作视频、图文等服务产品50余个,影响力引导力显著提升。加强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办理等工作,回复公众留言161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申请。我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流程和时间及时予以答复,未收取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河南省气象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政策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着力提高政策发布解读效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气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