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商丘市气象局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同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
1.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河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文件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及信息管理基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及时主动按要求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标准指导清单、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人事任免及气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预警信息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做好重大天气过程、关键农事季节。环境气象服务等气象服务信息布工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多渠道发送预报预警,预警信息总接收人次7600万余次。
3.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新媒体规范运行。我局高度重视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由专人负责管理。依托网站、微博、微信、便民网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气象服务和预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扩大信息发布受众面和影响力。全年在商丘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3000余条,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和联合采访16次,微博“商丘气象”、微信“商丘市气象”公众号粉丝量2023年继续位居全省气象部门前列。
4.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监管机制,将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等管理落实到人。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商丘市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尚存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新媒体信息公开互动不够,公开内容图片、视频等形式较少。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形式,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提高公开时效,优化公开流程,不断丰富解读形式,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