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发布机构:河南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25日 2019年1月25日 文号:豫气许准〔2019〕1
效用状态:有效

河南省气象局准予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GMP自动化车间技改扩建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

申请人拟在栾川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西侧124米以远,规划建设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GMP自动化车间技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1月5日(收到日期2019年1月10日)向河南省气象局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

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该工程设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第五条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站》(GB 31221-2014)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该工程设计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建筑物名称

(或楼房编号)

建筑物到观测场围栏水平距离

(米) 

建筑物高出观测场高度

(米)

建筑物到观测场的距离高度比

楼房

层数

3500吨智能

自动化制剂车间

211.3

17.1

12.36

4

化验质检提取

车间综合楼

162.6

13.0

12.51

4

配套仓库和生活区1#楼

124.5

-2.1

-59.29

5

配套仓库和生活区2#楼

126.5

-1.1

-115.0

5

请申请人严格执行上述工程设计规划。

如果工程设计规划发生变化,根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应重新申请。